GJB9001C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标准的基础上增加装备质量管理
体系特殊要求编制而成,将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的特殊要求作为标准的一部分(B部
分),列在GB/T 19001-2016标准(A部分)相应条款之后,独立成条并作为该条款
的补充,对引言中部分描述内容进行了具体化,对附录进行了调整。
新标准为承担军队装备及配套产品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和服务任务的
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为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评定提供了依据。新标准
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JB/Z 9001-1996、GJB/Z 9002-1996、
GJB/Z 9003-1996,GJB 9001A-2001,GJB 9001B-2009。【适用范围】
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
能力;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
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
品和服务的组织。
本标准适用于承担军队装备及配套产品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和服务任
务的组织,提供其他军用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可参照使用。
注 1:在本标准中的术语“产品”或“服务”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
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注 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为法定要求。
注 3:本标准中的组织是指各类军队装备的承制单位。
注4:本标准中的顾客是指产品和服务的接受者,包括军队装备机关、军事代表
机构、项目管理机构、装备使用部队,以及供应链中的订购方。